身患癫痫的妇女能否和正常人一样生儿育女,这是癫痫病人及其家属迫切关心和急于了解的问题。经过科学家们的研究和大量调查,回答是要慎重对待,不可轻率从事。
这是因为,在原发性癫痫中,相当多的病人是属于多基因遗传病,具有较明显的遗传倾向。据研究,父母患有癫痫病的,子代可有5%患癫痫,其余95 %虽不发作,但脑电图可表现为癫痫样波型。另外,癫痫妇女生的孩子,先天性畸形儿比无癫痫妇女高25%。同时,癫痫妇女怀孕中易发生孕吐、阴道出血和妊娠毒血症等并发症,比无癫痫者增加2倍,死亡率也高1-2倍。围产期新生儿死亡率高3倍。因此,癫痫妇女最好不生育。如果实在想生育,应先请医生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,再综合各方面的情况,提出决策性意见。
值得重视的是,大约有40%的癫痫妇女,在怀孕期间癫痫发作的次数增加,大多见于妊娠头三个月。分娩后可恢复至孕前水平。另外,研究表明,怀孕还可引起原发性癫痫的首次发作,又可诱发潜伏多年的原发性或继发性发作,同时,还可导致血管内膜增生或脑膜瘤细胞变化引起局限性癫痫。鉴于这些情况,专家们又建议,有癫痫家族史或疑似有过癫痫发作的妇女,在决定妊娠时也应慎重,最好请医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后,再由医生决定是否应该生育。
癫痫妇女已经怀孕要比一般孕妇更加重视自我保健。这是因为,大多数癫痫病人离不开抗癫痫药,而这类药物具有较强的致畸作用。研究表明,服抗癫痫药物所引起的先天性畸形比不服者高2-3倍,例如,抗癫痫药物三甲双酮可导致87%的胎儿死亡和畸形;苯妥英钠、苯巴比妥和扑癫酮可引起胎儿兔唇、腭裂和先天性心脏病。特别是两种以上抗癫痫药联合应用,其致畸作用更为明显。据报道,几乎所有的抗癫药物对胎儿都有不同程度的致畸作用,所以,很难确定选用哪一种药物是安全的。专家们认为,癫痫妇女怀孕后,最好不要再服用抗癫痫药物,特别是不能服用三甲双酮。其他抗癫痫药,若病情需要非服不可,应按医嘱在医生指导下服用,剂量宜小不宜大,种类要单一,时间宜短不宜长,切不可两种以上药物同时应用,这样将会避免或减少药物对胎儿的损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