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动是胎儿生命的象征,是胎儿存活的表现。随着妊娠月份的增加,胎儿在宫内不断地生长发育。在妊娠过程中尤其在妊娠末期,有时会出现一些并发症,例如高血压,前置胎盘,羊水过多或过少,双胎,胎儿宫内发育迟缓,胎儿及其附属物异常(内脏器官畸形)。另外,孕妇有可能本身就合并一些疾病,例如原发性高血压,心脏病,糖尿病,肾脏疾病,甲状腺功能亢进,肝功能障碍,肝病,贫血,哮喘,胸廓或下肢畸形等,上述并发症及合并症均能造成胎儿缺氧,直到威胁胎儿生命及母亲健康。因此,在妊娠后期要求每痊孕妇通过自我监护,及时发现异常情况。一般孕29周起要求孕妇自己数胎动。孕妇孕5月时自觉有胎动,孕36至38周活动度最高,近预产期,由于胎儿入盆,胎动相对减少,正常的胎动数为每小时大于3次。通过自我监护,及时发现异常情况,及时到医院就诊,是保护母婴健康非常重要的一环。